【新冠肺炎】食衞局:政府部門及私人物業管理人 獲授權執行室內場所口罩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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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/07/22 14:46

最後更新: 2020/07/22 14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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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(衞生)陳偉基指,法例授權政府部門同事或私人物業管理人執行口罩令。(陳靜儀攝)

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正爆發第三波,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宣布明日(23日)起將強制配戴口罩令伸延至室內公共場所包括商場、街市等,以及公共交通總站和轉乘處,為期14日至8月5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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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公共場所業權分屬政府或私人管理,口罩令將會由何人執法?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(衞生)陳偉基解釋,有關法例授權一些人士執法,如果場所屬政府部門管理,法例授權該部門的同事執法;如果是私人物業,則授權私人公司的管理人員協助執行法例,假如對方經勸喻後都不合作,可要求執法人員到場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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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問到一般巴士站也會聚集人群排隊,為何沒有納入口罩令範圍,陳偉基指巴士總站多為半封閉形式,加上禁煙條例已清楚劃好範圍,相反巴士站未有清晰範圍,當局會視乎口罩令的成效和需要性,考慮會否再擴大適用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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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徐紹軒